所以,对这一概念及其权能的正确界定,有其独特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92]在中国,自清末以来,自然权利一词长期被不尽妥当地译为天赋权利。霍布斯将格劳秀斯式的‘绝对主义者契约从偶然性转化为必然命题,而洛克将格劳秀斯式的‘问责契约普遍化:统治者总是,而不仅仅是有时,对人民负责。
根据自然法,这一点毋庸置疑。[146]这里,霍孔森提到的自然状态下享有的权利财产权契约权不能转让的权利等概念主要是由17世纪的哲学家们所阐述的。在比托里亚之后,17世纪初西班牙耶稣会神学家和法学家弗朗西斯科·苏亚雷斯(Francisco Suárez)是晚期经院哲学最重要的人物。格劳秀斯对早期荷兰东印度航海的解释,突显了他的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理论的实际意义。当时他身在法国,是荷兰加尔文主义不宽容现象临时爆发后的逃犯。
他对古代文献的参照,有三分之二来自《民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通常与注释法学家(Glossators)及后来的评注结合引用。平等派(Levellers)、约翰·洛克和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主张的正是这种自然权利的概念,它激发了美国和法国革命期间出现的权利宣言。法治是规则之治、程序之治、系统之治,其所具有的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功能作用,对于破解上述难题,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化解社会矛盾,防范社会风险,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治理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具有基础性长远性作用。
(三)坚持和发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制度体系新中国成立70年尤其是新时代十年,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形成了与国家治理新形态相关的十大社会治理制度体系,这包括: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活动中,须发挥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引领、科技支撑作用,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制度体系。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它调整执政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公民等主体在社会治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确立并实现各方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权利(力)、义务(责任),以保障社会治理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最终达成社会和谐的根本目标,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生活幸福康宁。防范化解风险的科学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障。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这为以社会治理法治化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
国际权威民调机构盖洛普发布的《2021年全球法律与秩序报告》中,中国位列第2位,平安已成为中国一张靓丽的国家名片。重视和善于运用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多种社会规范的治理作用,引导和约束各类组织和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作出了重要部署。据国家统计局调查,群众安全感由2012年的87.55%上升至2021年的98.62%,十年来始终保持高位。
第三,社会治理领域呈现阶段性特征,这包括:社会发展领域遭遇的风险呈现国际风险与国内风险交织交错的状态。第二,充分发挥法律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地位与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征与根本政治立场,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基本遵循。必须坚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的政治优势。
我国长期处于全球命案发案率最低国家行列,每年十万人中命案数为0.56,是命案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现行命案破案率高达99%。从社会治理视角则可概括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的能力。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与国家治理法治化、政府治理法治化共同构成了相互依存、密切联系、协调有序运行的状态,从社会治理领域展示了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场景及其宏阔景象。
系统治理是指善于运用系统思维和综合治理方式,依托经济的、行政的、文化的、民事的、刑事的等方面治理规则与社会规范、道德约束对社会治理事务有效调节与处置,形成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良性互动,社会活力增强与社会关系协调,进而为实现以良法保善治、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使社会治理活动持续呈现帕累托的优良状态。(五)牢牢把握完善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着力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是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总体要求。
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体系。另一方面,必须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发挥好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自治支撑作用,明确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各层级重要作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行稳致远。
市域社会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
有的行政执法司法人员缺乏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棘手社会问题的能力,而常常成为社会矛盾激化的催化剂。历史和现实深刻启示我们,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创造经济高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人类减贫史上、新型城镇化迅速崛起新奇迹的最大奥秘,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平安中国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和工作领导,以中国式社会治理制度优势为人类治理文明提供新形态。在开启新时代新征程的今天,我国社会活力增强,社会和谐稳定。跨国犯罪、恐怖犯罪、网络犯罪依然突出。
社会治理法是有关社会治理活动的各种法律规范之总和。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
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的法福利需求日益增长。(二)深刻检视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所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短板新时代新征程,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
生态空间治理成为美丽中国新名片。一、精准诠释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科学内涵社会治理法治化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在社会领域的重要实现形式。
因此,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社会治理法治化内在地合乎逻辑地体现并被包含在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之中,这是一方面。严厉制裁违法行为的要求与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矛盾。明确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目标任务。(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形态,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创造性地贯彻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地防范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激发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展示了中国之治之魅力,一定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为此,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为引领,在洞悉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条件下,开创中国式社会治理法治化新道路新形势,应对新任务新挑战,善于抓住机遇、把握有利条件,直面和破解社会治理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增强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这包括: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能力显著提升。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是指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行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管理经济、文化及社会事业的能力。社会治理法治化寓于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战略布局及其实施之中。
第三,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在法治社会建设中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社会矛盾总量出现历史性拐点,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社会治理成功之路。